Logo 热线
新闻分类
底部
留言咨询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北京智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手机:15611778465
固话:15910531382
传真:15910531382
邮箱:1937867835@qq.com
地址:北京市北京大学南门科城大厦附楼208室
底部
新闻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详细信息

银行法修订!人民币包括实物和数字形式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11-04  阅读:3095次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10月23日,人民银行就《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防范虚拟货币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银行法修订,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

 中国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完善了人民币管理规定,其中第三章人民币,第十九条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这将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并防范虚拟货币风险。

 

什么是数字货币?

发行数字货币有哪些优势?

1、据资深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人民币现金的支付、交易、反洗钱等,在现代社会成本越来越高,而数字货币发行成本低,交易更便捷。另外数字货币不需要绑定任何银行账户,摆脱了传统银行账户体系的控制。

2、数字货币与微信、支付宝有什么不同?数字货币与支付宝、微信相比,具有免费使用的优势,数字货币是国家法定货币,具备非盈利性,不需要手续费。但使用微信、支付宝过程中,需要扣除一定的手续费。

数字货币在财会领域中的作用

1、用于日常支出业务结算,比如会计人员可以利用数字货币支付实现差旅、会议、培训等公务结算。

2、数字货币支付方式可以减轻出纳人员的操作风险,比如发生现金业务时,因金额数存在在角分位,一般会采用“四舍五入”法进行实物支付,因此导致出纳账面余额与库存数存在微小出入。但使用数字货币通过电子转账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分毫之差”问题。


上一篇: 出纳工作交接时必须注意的三大事项,避免陷入财务纠纷!
下一篇: 京人社发[2020]18号 北京市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Copyright © 2004-2017 北京智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本所有
24小时服务热线:15611778465固定电话:15910531382  监督电话:13552217142  公司邮箱:1937867835@qq.com
智宝教育  自考  网络教育  在职研究生  会计年检  会计证延期   会计服务  会计培训  企业内训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大学南门科城大厦附楼208室
备案号:京ICP备1402332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7385号


 



收缩
  • QQ咨询

  • 智宝教育
  • 智宝教育
  • 智宝教育
  • 电话咨询

  • 1561177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