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11月1日起,我局登记机关对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换发补发营业执照等手续的个体工商户颁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本次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采取集中换照方式。对2011年10月31日前已经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将结合年度验照、变更登记等逐步换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咨询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Copyright © 2004-2017 北京智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本所有 24小时服务热线:15611778465固定电话:15910531382 监督电话:13552217142 公司邮箱:1937867835@qq.com 智宝教育 自考 网络教育 在职研究生 会计年检 会计证延期 会计服务 会计培训 企业内训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7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