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2.所有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北京健康宝扫码显示“未见异常”,且体温<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可参加考试。
3.考生应当在考前7日内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未进行核酸检测或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得参加考试。
4.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外来京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5.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纸巾、乳胶手套等物品。
6.考生考前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日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的,原则上不准予参加考试。
7.自2021年5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beijing.gov.cn/)打印准考证,考生本人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自行安排核酸检测。
8.考生考前须打印《202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并填写完整内容,入场前上交考务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