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改为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后,为尽可能使居民个人日常被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的与其年度应纳接近,同时便于扣缴义务人顺利适应税制转换,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
这种方法,汇算清缴时补退人数最少、规模最小。
更少占用资金,从时间成本上看会额外获利。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额-累计已预扣预缴额
累计预扣预缴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