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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办理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2-11  阅读:810次
 

【问题】

为什么要办理年度汇算?

 

【答案】

 

一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比如,一些扣除项目,像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额,需要在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扣除。

 

为此,《公告》第四条分三类情形列出了年度汇算期间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提醒纳税人查遗补漏,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二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的情形复杂,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进行调整。税务部门前期进一步简便优化了预扣预缴方法,不仅进一步减轻了中低收入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也使预扣预缴税额更为精准、更加接近年度应纳税额,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差额”的产生。

 

 

 

【问题】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答案】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

 

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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