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一、院校简介:
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设有管理哲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学、区域与国别研究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点。现有在校博士研究生6人,硕士研究生466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74人(含留学生8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92人。学院设行政管理系、土地资源管理系和政治学系,开设行政管理、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2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631人(含留学生3人)。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行政管理教研室获评湖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湖北大学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合作开办。
学院形成县域治理、城乡公共治理、区域与国别研究、土地资源管理、公共卫生政策等重点研究领域。近五年,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余项,各类地方委托项目近90项,科研总经费近2500万元,出版学术专著18部,发表学术论文258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和SSCI收录期刊近百篇,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6项。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使学生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公共管理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悉我国和国际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具备独立分析与解决本学科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报读优势:
1、教学资源优质: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课程体系。能为公共管理学专业同等学力申硕学员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教育,帮助学员提升专业知识与学术能力;
2、学习方式灵活:课程采取线上教学与线下自学相结合的授课方式组织教学,方便在职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学习;
3、申硕难度不大: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包括外国语和学科综合两门,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便可合格。而且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有4年时间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考试机会较多。
4、证书含金量高: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申硕考试、论文答辩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该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学信网可查,在企业招聘、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
四、课程设置:
公共管理学专业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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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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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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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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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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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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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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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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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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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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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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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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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及信息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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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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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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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治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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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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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科学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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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土地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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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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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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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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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课程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
五、报考条件:
窗体顶端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2.已获得学士学位(包括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包括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六、收费标准:
1、第一阶段缴纳总学费45%,16200元,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2、第二阶段缴纳总学费55%,19800元,进入学位论文指导以及学位申请、审核与授予阶段
七、培养方式:
1、学习时间:缴纳学费后根据学院实际教学规划安排上课
2、授课方式:线上授课
八、报名手续:
1.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
4.湖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九、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查重、评阅、答辩等,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经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颁发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学习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超过期限者,本次申请无效。
十、其他说明: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2.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终止学习或超过规定年限,所缴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4.申请人学费不包括学习资料、论文发表等费用。
5.申请人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缴纳第一阶段学费后,即可申请参加次年5月份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6.如果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