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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7-31  阅读:514次
 一、院校简介:

湖北大学微电子学院是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湖北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瞄准电子信息领域“卡脖子”难题,聚焦微电子学科前沿,强化学科交叉融合,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掌握多学科知识的高端创新型人才及面向产业实践、具备产业思维的工程型人才。

学院现有纳米材料与器件二级学科(自主增设)博士点,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等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学位点。支撑学校“工程学”进入ESI世界前1%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是湖北省特色学科,也是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的主干学科。拥有多个省部级科研和教学平台,包括微纳电子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原铁电压电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氢能源安全检测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神经形态器件与类脑芯片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传感器与光电子器件研发检测共享平台、智能传感与微纳电子湖北省创新引智基地、电子功能材料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等,参与共建智能感知系统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江城实验室(湖北大学试验区)、国家半导体三维集成制造业创新中心(筹)、光电子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Intel-湖北大学FPGA联合实验室等高层次创新平台

 

二、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培养在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宽广知识面和较强实践与创新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具体来说,该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电子材料、半导体器件、电路设计与制造技术等领域知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能够运用系统的观点分析、综合和处理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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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读优势:

1、 学科实力强劲:电子科学与技术是湖北省特色学科,也是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的主干学科,还是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支撑学校“工程学”进入ESI世界前1%学科,学科建设水平高,教学和科研实力雄厚;

 2、师资力量雄厚:学院拥有一支以国家级教学团队为核心、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54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0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46人,他们大都具有海外或境外留学、工作经历,能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和指导;

 3、、科研资源丰富:学院拥有铁电压电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功能材料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等多个优质科研教学平台,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科研实践条件,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升科研能力;

 4、 学习方式灵活:有周末面授班、网络直播班和寒暑假集中班等多种授课方式,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能很好地兼顾工作和学习。

 

四、课程设置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课程设置

 

 

公共课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第一外国语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基础课

电路理论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及实验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及实验

信号与线性系统

电磁场与电磁波

微机原理与应用

专业核心课

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

微波技术基础

 

注:具体课程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

 

五、报考条件

窗体顶端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2.已获得学士学位(包括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包括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六、收费标准

1、第一阶段缴纳总学费45%,16200元,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2、第二阶段缴纳总学费55%,19800元,进入学位论文指导以及学位申请、审核与授予阶段

 

、培养方式

1、学习时间:缴纳学费后根据学院实际教学规划安排上课

2、授课方式:线上授课

 

、报名手续

1.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

4.湖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查重、评阅、答辩等,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经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颁发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学习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超过期限者,本次申请无效。

 

其他说明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2.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终止学习或超过规定年限,所缴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4.申请人学费不包括学习资料、论文发表等费用。

5.申请人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缴纳第一阶段学费后,即可申请参加次年5月份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6.如果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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