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已参加并通过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选课及学习要求
1、选课要求:
2020、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90学分。公需科目课程至少修够30学分;专业科目课程不少于60学分。
2、考核要求:
课程学习进度达到100%+课后测验得分60分,即可获得该课程学分。
三、办理年度及提供信息
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06月30日;
2021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提供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信息采集密码、办理年份(2020,2021)、地区*(省市区不能缺一)
四、办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15910531382(微信同号)
宋老师 QQ:3189609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