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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开具和使用机动车发票,五大事项要注意!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2-14 阅读:133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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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开具和使用机动车发票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我们一起来学习。
日常开具和使用机动车发票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机动车销售方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销售方应当按照销售符合国家机动车管理部门车辆参数、安全等技术指标规定的车辆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如实开具机动车发票。
即:不能拆分价格开票。
例:D汽车销售公司将一辆某品牌库存轿车销售给赵女士,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该店将该库存车辆调配至同城的E汽车销售公司时,应当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
3.销售方根据不同情形,使用不同种类的机动车发票。
购买方购进机动车自用的,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购买方购进机动车用于销售的,销售方应当开具专用发票。
4.开具成功后禁止作废。
销售方通过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成功开具的机动车发票,不允许手工作废,对于开票有误等原因需要另行开具机动车发票的,只可对原蓝字机动车发票进行冲红处理。
5.注意旧版发票。
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机动车企业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可继续开具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如机动车企业在2022年1月1日后,仍有未开具的空白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首先需要在开票软件中进行空白发票作废处理,再完成旧版发票的验旧和新版发票的申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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