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今年4月以来,财政部陆续发布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21〕16号,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施行新《工会会计制度》。
为此我们收集了基层工会会计针对新《工会会计制度》实施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并针对性的做了解答,具体如下:
1.固定资产现在新制度需要计提折旧么?
工会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还用再计提折旧吗?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
3.图书需要计提折旧吗?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第三十五条,工会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和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除外。
因此,图书不需要计提折旧。
4.我单位没提过折旧,是12月份做补提吗?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工会应当全面核查截至2021 年12 月31日符合新制度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2022 年1 月1 日对前期未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5.新增固定资产是当月还是下月开始计提折旧?
工会应当按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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