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于2022年2月1日正式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保护担保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明确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及职责,细化登记内容,优化登记和查询操作流程,更好地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开展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与查询活动,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办法,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
当事人可通过统一登记系统自主在线办理登记,也可一键查询担保人名下所有正在公示的动产和权利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