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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企业社保缴费热点问答来啦!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2-16  阅读:12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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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来,社保费缴费问题一直是12366的咨询热点。

 

例如企业社保缴费方式有哪些?当月自动批扣未成功,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完成自行申报缴费?缴费证明在电子税务局上又该如何打印?

 

本文以上海市申报为例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1.我们是一家刚注册成立的企业,请问有哪些缴纳社保费方式呢?

 

答:目前,上海市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方式分为“自行申报缴费”与“自动申报缴费”两种。

 

您选择“自行申报缴费”时,单位每月需自行确认征集信息并完成社保费申报缴纳。

 

您选择“自动申报缴费”时,单位无需手动申报缴纳社保费,税务部门每月定期生成批扣信息发送银行,单位需确认所选择的银行账户中留有足额费款。

 

2.我是一家已完成参保登记的新成立企业,想采用自动扣款的方式缴费,请问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的呢?

 

答:对于2020年10月1日后新参保的缴费单位,您选择以扣款方式缴费的,应注意以下内容:

 

(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三方协议网签。(注销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2)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方式选择”模块中选择缴费方式为“自动申报缴费”;

 

注:每月9日(含)前完成缴费方式选择为“自动申报缴费”的,扣款从当月起生效;每月9日后完成缴费方式选择为“自动申报缴费”的,扣款从下月起生效。

 

(3)在扣款时间前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3.企业选择“自动申报缴费”的社保费缴费方式,每月什么时候扣款?

 

答: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对缴费单位扣款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10日至15日,如涉及节假日等因素调整,请以官方渠道发布的社保费征缴时间安排为准。

 

4.企业错过“自动申报缴费”时间,该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社保费缴费呢?

 

答:您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办理自行缴费。

 

功能节点:【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单位社保费申报/单位社保费缴费】

 

操作步骤:

 

(1)系统登入

 

缴费单位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2)申报

 

①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我要办税】模块中选择【社保费办理】,在右侧弹出页面中选择【单位社保费申报】模块。

 

②在单位社保费申报界面中选择单位编号和社保经办机构,点击查询,系统自动带出人社核定的信息。

 

③选中要申报的行次,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3)已申报查询

 

在【单位社保费缴费】界面中选择申报日期及申报状态,点击查询。

 

(4)网上缴费

 

①在【单位社保费缴费】界面,状态显示“已申报未缴款”,点击缴款,即可跳转至缴款界面。若发现申报有误,缴费人可至【单位社保费缴费】中对相关申报信息进行作废后重新申报。

 

②缴费人在缴费界面再次确认待缴金额无误后,选择缴款方式,已签订三方协议企业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银行端凭证缴税”,未签订三方协议企业,选择银行端凭证缴税。确认付款方式后,点击确定。

 

5.我们企业当月因错过征期而通过“自行申报缴费”方式缴费,会影响企业下个月“自动申报缴费”扣款吗?

 

答:不会影响。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方式选择为“自动申报缴费”且资金充足的,会在扣款时间段正常批扣的。

 

6.我们企业社保缴费成功后需要缴费证明做账,社保费缴费证明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打印呢?

 

答:您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打印缴费证明。

 

功能节点:【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证明开具】——【单位缴费证明开具】

 

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社保费办理】。在左侧菜单栏点击【证明开具】,在右侧跳出界面点击【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进入办理页面。

 

(1)在【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界面,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出对应的缴费明细。勾选需要开具的行次,点击开具证明。

 

(2)支持明细开具和汇总开具两种打印方式,选择开具方式,点击确认。选择明细开具,系统按照查询结果进行证明开具;选择汇总开具,若费款所属期是连续的,单位编号、险种等信息相同的数据会合并为一条记录。

 

(3)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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